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3 17:13:46 文章来源:
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驾驶员朋友: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七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考虑到政策的调整,请诚信考核合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暂缓报名参加继续教育。特此通知。
驾驶员朋友: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七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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